这个女孩,大家叫她胖姑梅兹,在父亲的书报店干活。她父亲是个先天畸形足,军队不要他,因此心里总是恨恨的。他整天在书架夹缝间走来走去,脚步橐橐响,提防着小偷,也留意顾客,不让他们不买东西却站着免费看书。姑娘的母亲整天坐在收银机前,看着来往的车辆。“灰狗”大巴轰然而过,往北开到城里,一天一班。老掉牙的松下收音机里传出枯燥的嗡嗡声,这才提醒姑娘,母亲还在那里。父母回家吃午饭,留下她看店,这时她心里才踏实。
每天午饭时分,一个高个子黑皮肤男子会走进店里,在门内站一会儿,仿佛调节一下眼睛,或者辨清方向,然后径直朝一本小说走去。小说的书名叫《远在天边》,是个平装本。他打开书,一只脚踩在书架的低档上,读上15分钟。第一次进店时,他是偷偷地读的。一面读,一面不断抬头,看看有没有人监视他。他翻着白眼,担心封面奇异的紫色太显眼。姑娘朝他笑笑,耸了耸肩,表示毫不在意。
“好看吗?”第一天他不花分文走出店门时,姑娘问。
那人什么也没说,只是低着头,从收银机旁走过。他步出小店,到了街上,迎着从海港吹来的难闻的微风,整了整领带,扣上外套钮扣,走掉了。
打那以后,那人又来了。不过他没有瞧姑娘,也没有表示相识。这要是她父亲,早就把他扔出去了。他不仅不花钱白看书,而且,她估摸他还是个巴基斯坦人。他雀巢咖啡色的手很干净,指甲经过精心修剪。西装款式保守,裁剪得线条分明。姑娘查看了一下这本《远在天边》,发现他用一根长长的黑头发做了记号,标出读到的地方。这本书看上去仿佛从来没有人翻过。封底的推介说:你希望这本书永远不要结束。
几个星期过去了,姑娘思忖,自己是不是也该读一读《远在天边》。那个黑皮肤男子似乎从书里汲取了巨大的能量,从他每天迎风扣上外套扣子那样子看得出来。但是这本书那么厚,而且自从离开学校后,她几乎没有看过一本书。更何况,不知怎的,她觉得看这本书仿佛是偷听别人的谈话。而现在,光是企盼午饭时刻,以及那黑皮肤男子在店里时她所感受到的奇怪的友情,已经够有意思了。她成了一桩阴谋的一部分。在这一小时之内,她的原则就是店规。单单看着他站在后面,擦得锃亮的皮鞋搁在书架底层,尖尖的眉毛往下弯着,充满光泽的眉尖在荧光灯下闪亮,就给了她莫大的愉快。
她不是个漂亮姑娘,不读书,也没有男朋友。有时,她会骑着自行车到小镇边上兜兜,沿公路瞧瞧。她觉得自己一天比一天胖。她讨厌海港的气味,常常纳闷,这么多年下来,自己还是不是闻得出那气味来。
有好几回,她差点要问他,这本书看得怎样了。有一次几乎已离开收银机,面对他,想问他究竟为什么要读这本书。可是,甚至刚要张嘴,或者从座位上起来的一霎那,她明白那可能会破坏两人的午饭时光。因为,尽管从第一天后他甚至再也没有遇上过她的目光,尽管他们从来没有真正交谈过,他也确实没有从书报店买过一样东西,姑娘却知道他们彼此很了解。在此之前,她从没有感到与谁有过这样的默契。
有好几回,她差点要问他,这本书看得怎样了。有一次几乎已离开收银机,面对他,想问他究竟为什么要读这本书。可是,甚至刚要张嘴,或者从座位上起来的一霎那,她明白那可能会破坏两人的午饭时光。因为,尽管从第一天后他甚至再也没有遇上过她的目光,尽管他们从来没有真正交谈过,他也确实没有从书报店买过一样东西,姑娘却知道他们彼此很了解。在此之前,她从没有感到与谁有过这样的默契。
一次,黑皮肤男子来迟了。姑娘的父母吃过午饭已回到店里。她紧张万分,看见黑皮肤男子不知不觉朝后面走去,她大气不出。可是那人甚至还没摸着《远在天边》就已经感觉到,姑娘的母亲正隔着“松下”伸出头来。那男子立马走人。第二天,他又来了,非常准时。
有一回,情况更加危急。一天,一个大块头女人,脸红红的,身穿一件亮光光的开襟羊毛衫,拿着那本《远在天边》来到收银机前。当时,姑娘的母亲正好在外边人行道上,把成捆弄湿了的《每日新闻》拖进来。
“不好意思,”姑娘说。“那本书已经有人预订了。”
“这是什么地方——图书馆吗?”红脸膛大块头女人加大了嗓门。
“这本书有人订购了,不好意思。”把书留给明天午饭时间,似乎是最最要紧的。到城里再去搞一本,也许需要几个星期。而且,一想到午饭时没有那个陌生人造访,她心里便一阵恐慌。
“这本书还有吗?”大块头女人伸过来一根肉鼓鼓、带了戒指的手指,搁在收银机上。
“我真的不好意思。”
那女人站了一会儿,似乎在决定对策。但末了,她把书往玻璃柜台上一扔,大摇大摆地走了。看着那个巨大的臀部渐渐退去,姑娘有些害怕了。那也可能就是我,她想。倒不是那身肥肉,而是……而是……不管是什么,反正是明显缺少的东西。那女人未必真要这本书,她开始怀疑。那场小小的冲突不过是没事找事儿。
她看着母亲把报纸拖进来。父亲在她旁边走过,悻悻地把一只脚摔到身前。店外,“灰狗”开走了,车里空无一人。
那天晚上,她帮着做些打烊前的扫尾工作,心里怪怪的,七上八下。晚饭时,那种怪心情才消失。她看着电视节目,看着看着,坐在那里睡着了。
第二天早晨,她有一种负疚感。她没有朋友,父母照顾着她。她离开学校时,他们给了她一份工作,而在这个小镇上,工作是找不到的。也许,事情并没有坏到这个地步。
那天,黑皮肤男子照例又来了。她瞧着他看书,见他长得不漂亮,但对他的肤色并不反感。他的牙齿看上去像上了光的大米。她觉得,他翻书的时候,她自己脸上浮起了一个笑容。那小小的瞬间变化是一种激动?此刻,她很愉快,那是毫无疑问的。不是别的,是愉快。
店里空空荡荡。只有黑皮肤男子在读《远在天边》,还有她,隔着收银机明目张胆地窥视着他。除了成千艳丽夺目的封面,没有别的东西。他很愉快,她想,看着他翻过一页。
她这么瞧着的时候,她敢发誓,雀巢咖啡色男子看样子翻过了最后一页。她的喉咙隔断了她的心。她听见他在叹息,看见他合上书,把它放回书架上;看见他朝收银机走来。
他微笑着,露出细细的牙齿。
“谢谢你,”他说。
姑娘张了张嘴。
“给你乘车,”他说,把一张钞票塞进她手心。“再见。”
这位大家叫她胖姑梅兹的姑娘,目送他走出店门,到了大街上,迎着从海港吹来的风翻起衣领,继续走自己的路。
一会儿之后,她走到书报店后头,心里既激动又茫然。《远在天边》躺在书架上。她拣起一根长长的黑头发,那头发很牢固,足以像止血带那样绕过手指,使皮肉变成蓝色。她背靠书架站着,咕哝了一声。那张五十澳元的纸币挺括簇新。她把它塞到套衫下面,放进胸罩。她倚在书架上,站了片刻,朝门口望去。她呼吸的时候,那张纸币在她双乳之间像是通了电流。
在门边,她碰到了父母亲。她在他们的眉宇间看到了阴影。她竟尖叫了起来。
( 作者:蒂姆.温顿)